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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案组入住的宾馆遭遇火灾,到底是意外,还是迫害?时间:2023-04-06 1 2000年7月15日,广东汕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汕头迎宾馆失火案”,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这起“失火案”令中央震怒,迅速派出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奔赴汕头,拉开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大的一场打击进出口骗税案的帷幕。 一年后,这起由“失火案”而引发的“共和国第一税案”宣判,有3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9人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为何这起“失火案”会引发如此严重后果的连锁反应呢? 这是因为此案中被烧死的两位被害人均为广东纪委前来汕头查案的干部,他们是中央委派的“钦差大臣”。 虽然这起“失火案”被警方澄清定性为“意外”,并不涉及“骗税”案件和其他官商,但时隔多年,关于这场火灾的猜测从未停息。 更令人遗憾的是,汕头经济受此案影响,经济发展一蹶不振,至今都没能恢复元气。 说这起案件前,有必要先了解下汕头的历史和背景。 有着 “岭东门户,华南要冲”之誉的汕头,是位于广东南端的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后,汕头经济特区紧随深圳,是广东第二大城市,外贸出口始终位居全国前列,仅次于北上广深与天津。 那时的汕头埠,万商云集,举世瞩目。 90年代末,整个潮汕地区经济产值在广东排名第六,发展态势一度超过所有沿海城市。 谁也没想到,2000年夏天的这把火,却彻底改变了汕头后来的历史进程。 2 潮汕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却因为税务问题屡屡引发广东省及中央的关注。 由于那时还是手工记账方式,普通商家逃税多采取 “大头小尾”方式,即开出的发票是实际金额,但留下的发票存根却是少得多的数字,目的自然是为了逃税。 这招在全国司空见惯,并不稀奇,只能靠税务人员花费巨大精力查账、审计。 但是潮汕地区的逃税可不一般,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各类偷税漏税现象不仅普遍,而且涉案金额少则数千万,多则上亿。 更令人震惊的是,潮汕整个地方不仅偷税,还大规模骗税。嫌疑人既有普通商家,也有堂堂政府工作人员。 骗取出口退税在潮汕地区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所有人都在想方设法“薅”国家的羊毛,金额更是达到恐怖的上百亿。 所谓“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特区出口而设立的一项税费减免政策,这项措施不仅鼓励了出口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也有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了防止骗税,国家其实采取了不少严格的申请措施。 如要求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征税机关的“专用税票”,也就是人们习惯上统称的“两单两票”。 这些凭证通过不同环节互相验证退税业务的真实性,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出口企业确实购进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货物确实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外商确实向国内汇入外汇;“专用税票”证明出口企业按国家规定预缴40%的销项税款。 可问题是,这些防范措施在潮汕地区形同虚设,当地人居然根据各类税务审核要求搭建了“一条龙”的服务产业链,要啥有啥。 不仅有专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海关和外汇部门的报关单、核销单,甚至简单到随便花钱就能在文印店买到各类正规单据。 当年“骗税案”被判死刑的黄文龙曾交代自己的“发财经”: “我先是设立虚假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着成立8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 通过这种手法,黄文龙在一年时间就骗取出口退税款2100多万元。 很显然,如此明目张胆的骗税行为,没有当地政府部门人员配合,根本不可能成功。 案发后相关报道中,仅仅原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普通职工周松青,通过注册17家“皮包公司”,两年时间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就高达3亿多元,涉及税额5500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近3000万元。 要知道,那时全国人均月收入还不足500元…… 3 骗税企业通过官商勾结,将数十亿的退税资金套取,送到地下钱庄调剂兑换为外汇后,再以“创汇”名义堂而皇之地回到地方,大家坐地分赃。 事后追踪发现,整个汕头地区从上到下,政府部门、税务以及海关都收取了巨额好处费,共同对这些虚假企业一路“绿灯”。 甚至有些基层政府领导,直接指挥财政所长、税务所长为虚假企业服务。 当地一个县级领导请国税局局长吃饭,酒酣耳热之际,要求给一家企业退税。 国税局局长说:“这是虚假出口,不能退税。” 这位县领导眼睛一瞪:“我知道是虚假出口,要不然请你吃饭干吗?” 普宁市流沙镇原镇长黄少壮更直言不讳:“我们的原则是,你发财,我发展;怎么挣钱,怎么干。” 可笑的是,许多骗税企业不仅没有任何资质和实际生产就取得了进出口经营权,甚至还被外经贸部门连续评为省、部级“出口创汇先进单位”。 正是由于地方政府支持,执法机关监守自盗,才让汕头地区乌烟瘴气,成为全国骗税现象最为严重的地区。 潮汕地区严重的骗税行为其实早被有关部门盯上,但各类检查组来了走,走了又来,丝毫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让当地犯罪团伙肆无忌惮。 事实上,汕头不仅骗税严重,走私现象同样屡见不鲜,程度比湛江等地有过之而无不及。 1998年,一批查办湛江走私大案的中央专案组就曾进驻到汕头。 但这些手持“尚方宝剑”的中央大员在汕头查案同样遇到层层阻力,许多案件迟迟无法推进。 当时,所有来汕头来查案的工作组,都被安排住在迎宾馆东侧的2号楼。 2000年7月14日中午,五名男子走进汕头市迎宾馆2号楼,他们是广东省纪委和公安厅协助查办骗税案的工作人员。 随后,他们被分别安排到三楼的两间标房,其中一个是三人间。 当天2号楼同时住了两批工作组:一批是之前查办汕头走私案的中纪委专案组成员,一批是查办完湛江走私案,转来此处的广东省纪委专案组成员。 虽说都是一个系统,但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他们彼此并无交集,也并不认识。 另外根据广东消防网介绍,当天,时任汕头市代市长的李春洪也住在2号楼,他与日本留学回家探亲的儿子住一个房间。 谁也没想到,他们即将在2号楼迎来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 4 “失火案”亲历者张建坤,是当天入驻的五名专案组成员之一,他当时来汕头只以为是一次普通的查案任务。 当天办理入住后,五人就去外面吃晚饭,回来后,张建坤倒头就睡。 大约夜里3时,张建坤被一阵烟雾呛醒,他感觉不妙,拖着同屋的同事就往外跑。 可跑出房间才发现,楼下的大火升起的浓烟已弥漫在整个走廊,他和同事在黑烟中不知所措,根本找不到出口。 这时,张建坤发现同楼层另外几名客人也同样被困,其中有个操广东口音的男子似乎摸到了走廊出口大门,踢开门后却发觉那只是个杂物间。 楼下的火势越来越大,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在寻找逃命机会。 楼道不时传来有人喊救命,张建坤依稀看见走廊窗口有些光亮,便摸索前行。 到了三楼窗口,他探头张望,四周一片漆黑,附近客房有人半坐在窗口大声呼救。 此时,火焰已吞噬到了走廊,滚滚热浪逼着张建坤来不及多想,纵身从窗口跃下,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疼得他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他又听见有人在大火中从楼上跳下,但是不知死活。 张建坤害怕火势继续蔓延,忍着剧痛拼命朝外爬行,一边竭力呼喊救命。 这时,他不断听见身边传来跳楼者发出的惨叫声和玻璃爆裂溅落的声响,但最终昏了过去。 7月15日上午,苏醒后的张建坤得知,前一日的火灾中,两名同事跳楼摔死,一人在楼梯间被浓烟呛死。 最惨的是,他还得知两名遇难的同事是因为分别掉落在堆满石头的假山和钢制水管上,其中一名同事被尖锐的金属水管当场刺穿了身体。 他在走廊碰见的几位客人,正是另一组纪委办案人员,遗憾的是有人为了保护案件资料,失去了逃生时间。 事发前一天,这组已将结案的卷宗封存,准备次日运走,谁料当晚就遇到了这场离奇火灾…… 最终,调查人员用生命守护的所有资料都完好无损保存下来,但两名负责保管资料的纪委干部却不幸遇难。 代市长李春洪,因为儿子知晓消防知识,提前用衣物、毛巾等将窗户缝隙堵住,同时向门窗和衣物上泼水,防止烟雾进入,父子俩最终顺利得到救援。 根据事发后的媒体通报: “汕头7.15大火”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被烧死3人,分别是:张正亮(男,43岁,广东省纪委一室副处级纪检员)、周明(男,34岁,广东省纪委办公厅科长)、胡锦彬(男,44岁,顺德市广电局办公室主任);为逃生跳楼致死2人,分别是:欧阳有侣(男,51岁,顺德市广电局副局长)、林朝辉(男,32岁,顺德市广电局技术科科长)。 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追授在办案工作中以身殉职的广东省纪委干部张正亮、周明同志“全国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火灾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分析,认定: “这起火灾的起火部位是宾馆2号楼的204房,起火点位于房间内西窗下部距北墙1.25米处摆放茶几的位置,火灾原因是电子保温瓶过热,引燃本体可燃的塑料部件蔓延成灾。” “现场未发现放火的嫌疑线索,排除纵火和遗留火种可能。” 一句话,这次失火只是一起“意外火灾”。 5 火灾发生22天后的8月7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正式成立打击出口骗税领导小组(简称“807”工作组)。 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组成“807”工作组,奔赴潮汕。 同时,国务院电令广东武警及公安,要保证驻地的绝对安全。 9月4日,“807”工作组派出64个小组约一千两百人,分别进驻上百家嫌疑企业进行检查。 这场“查税”风暴不仅将汕头列为主要检查对象,还将调查触角由潮汕地区辐射到了全国。 在工作组缜密又高效率的调查中,汕头触目惊心的“骗税”现象被彻底揭开。 2001年,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16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20名被告人和7个单位做出判决。 以汕头市为首,遍及潮阳、普宁两市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中,虚开增值税金额达323亿元,骗税42亿元。涉税犯罪团伙约150个,19人被判死刑,3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由于此案虚开金额十分巨大,因此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最猖獗的“共和国第一税案”。 火灾案后,整个2号楼被拆除改建为花圃。 耐人寻味的是,汕头市政府曾与“迎宾馆失火案”的“罪魁祸首”,某生产电子保温瓶的日企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最终以日方赔了数万元告结。 时至今日,在汕头询问相关政府官员,对此案均三缄其口,避而不谈。 6 围绕这桩火灾案的真正原因,至今众说纷纭。 有传言,中纪委到汕头三进三出,困难重重。 可能是中纪委的调查妨碍了一些集团的利益,不排除有人勾结黑社会报复纵火。 当地人猜测,潮汕地区隐秘且庞大的“地下钱庄”集团,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改革开放初期,沿海经济飞速发展,急需大量外汇。由于当时外汇管理体制控制严格,无法满足当地外汇需求,同时国家金融监管还存在着很大空白,给了许多地下钱庄巨大的牟利空间。 其实,地下钱庄并非潮汕地区改革开放后的产物,早已有之。 数百年来,潮汕商人在海外经商,赚取大量财富后,就会想办法将钱寄回国内。 因为信不过洋人开设的银行,又缺乏可靠华人开设的钱庄,潮汕商人往往会利用宗族关系将大量外汇偷偷兑换银元后带回国内,地下钱庄应运而生。 积年累月,境内外的地下钱庄盘根错节,无论“调剂兑换”还是“洗钱”,都形成了十分专业的体系和分工。 汕头地区骗税和走私猖獗,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地下钱庄产业链成熟,分分钟就能将赃款变成合法收入。 这些地下钱庄以各种手段,将当地外资与私营企业收入转移到境外,在汕头与香港两地开设账户运转,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 汕头走私、骗税盛行还带动了当地假烟、假币等犯罪行为兴起,他们同样是地下钱庄的“忠实客户”。 高峰时,一家地下钱庄每天的现金流就能上亿,可以想象同时又偷逃了多少税款。 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潮汕地区的“地下钱庄”一直想方设法,内外勾结阻挠各级部门的调查。 各类逃税、骗税案肥了某些利欲熏心的干部和商人,却导致国家上百亿的税收白白流失。 长久以往,汕头的营商环境彻底烂掉,人们不再关心怎么提高技术,扩大生产,都想靠动歪脑筋来赚钱。 不得不说,“7.15失火案”对汕头的经济影响十分深远。 从案发当年开始,两年时间,汕头外迁企业达到1200家,整体经济水平持续下滑。 汕头在这件事上付出了沉重的信用代价,有一段时间人们甚至不敢和潮汕地区的人做生意。 改革开放初期,汕头论名气论经济,都远超小渔村发展而来的深圳,但如今经济总量仅相当后者的十分之一,在特区城市行列中,越来越不受重视。 可以说,汕头开了个好局,可惜却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碎。 这一切,只能怪当年那把火,烧得太猖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