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在省级层面统筹资源,建立债务化解基金,为融资平台提供短期流动性周转,承担债务化解功能。债务化解基金可以分为风险防范的信用保障基金和实质化债的偿债基金。信用保障基金主要指由省级政府协调省内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方发起成立的基金,其目的在于缓解辖区内融资平台偿还到期债务的周转压力,从形式上看多采用以短期借款的形式提供流动性支持,*期限通常在1 年以内。债务平滑基金一般是在市级政府主导下,由国有资本或民间资本参与成立,用于融资平台债务置换或地方PPP 项目建设的一类金融创新工具。其典型特点是期限较长,一般在5 年左右,且融资成本低于被置换的存量债务。
省级层面债务化解基金多大程度上可以缓释城投债务风险和政府债务压力?
一是缓解流动性的信用保障基金,虽能够有效的防范城投流动性风险,但无法解决债务负担重的根本问题。从目前披露化债基金规模的省份来看,信用保障基金占有息负债的比例相当低。信用保障基金更多是对短期流动性风险提供保护,无法做到提升债务偿付能力,现有基金规模相较债务体量而言支撑力度有限。二是用于偿还债务的偿债资金,相较信用保障基金规模更显不足,偿债基金更多是定向化解部分问题,难以承担起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作用。总体来看,省级信用保障基金和偿债基金在一定范围内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都能有效的起到作用,但难以实质性提升债务偿付能力,覆盖范围有限。
省级层面资源统筹能力相对不足,现有化债基金对城投债务缓释作用和流动性的支撑力度有限,资源统筹的主体层级是否可能上移?7 月24 日政治局会议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或将推动部门间、各级政府间的统筹协调。在“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基调下,中央若参与到资源统筹的过程中,又会是怎样的模式?
央行此前曾一度在2020 年通过SPV 支持过实体经济融资,主要通过购买符合条件的银行*或补贴*成本的方式。2020 年央行在“再*”的框架下引入SPV,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两项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信贷支持计划”)和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以下简称“延期支持工具”)。前者由央行提供4000 亿元再*资金,是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而创设;后者由央行提供400 亿元再*资金,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存量普惠小微企业*“应延尽延”。这两个工具在2020 年年底被延期,直到2022 年初退出市场,转由其他工具对其进行接续。信贷支持计划撬动作用良好,且商业银行*不出表,能较好地防范道德风险,作为一项市场化的工具,在未来必要时期可能具有一定的重启价值;延期支持工具给受疫情冲击的企业提供临时过渡期,经营企稳后还款,这一工具也可能为未来其他领域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借鉴。
风险提示:统计结果有偏差;历史经验在未来不一定适用;政策不确定性。